团体标准
T/CXDYJ0003—2019
发酵有机牦牛乳
FermentedOrganicyakmilk
2019-07-26发布 2019-07-29实施
北京现代有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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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牦牛是我国高原畜牧业的代表性资源。牦牛乳干物质、蛋白质、脂肪、乳糖
和矿物质含量较其他牛种高,是我国特殊的优质乳资源。为发挥和有效利用牦牛
乳的资源优势,引导和规范有机牦牛乳产业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行业规范。
本规范按照GB/T1.1-2009的编写规则起草。
本规范由北京现代有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提出并归口。
本规范由西藏高原之宝牦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中粮营养健康研究院有限公
司、北京中农博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四川省若尔盖高原之宝牦牛乳业股份有限
公司、北京华清科创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中国农业大学、中国有机绿色食品实业
有限公司、博物风土(北京)认证服务有限公司、青海省青海圣湖乳业有限责任公
司、四川省若尔盖高原之宝牦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高原牧歌乳制品有限
责任公司起草。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罗发洪、毛福涛、刘佳、张雪梅、李琴、韩国印、吴振
涛、张建军、金家澍、彭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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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酵有机牦牛乳
1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发酵有机牦牛乳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检验方法、生产加
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规范适用于发酵有机牦牛乳。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规范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通过在本规范中引用而构成为本
规范的条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版本适用本规范。不注日期的引用
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本规范。
GB19630.3-2011有机产品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GB2762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
GB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
GB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
GB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478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霉菌和酵母计数
GB4789.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乳与乳制品检验
GB4789.3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乳酸菌检验
GB5009.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
GB5413.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脂肪的测定
GB5413.3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乳和乳制品酸度的测定
GB5413.3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乳和乳制品中非脂乳固体的测定
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126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乳制品良好生产规范
GB1488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
GB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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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XDYJ0001—2019有机生牦牛乳
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
办法》
3术语和定义
3.1发酵有机牦牛乳fermentedOrganicyakmilk
以有机生牦牛乳或复原有机牦牛乳为原料,经杀菌、接种发酵剂发酵后制成
的pH值降低的产品。
3.1.1有机牦牛酸乳organicyakyoghurt
以有机生牦牛乳或复原有机牦牛乳为原料,经杀菌、接种嗜热链球菌和保加
利亚乳杆菌(德氏乳杆菌保加利亚亚种)发酵等工艺制成的产品。
3.2有机牦牛风味发酵乳Organicyakflavoredfermentedmilk
以80%以上有机生牦牛乳或复原有机牦牛乳为主要原料,经杀菌、接种发
酵剂发酵后pH值降低,发酵前或后添加或不添加食品添加剂、营养强化剂、果
蔬、谷物等辅料制成的产品。
3.2.1有机牦牛风味酸乳flavoredyakyoghurt
以80%以上有机生牦牛乳或复原有机牦牛乳为主要原料,经杀菌、接种嗜
热链球菌和保加利亚乳杆菌(德氏乳杆菌保加利亚亚种),发酵前或后添加或不
添加食品添加剂、营养强化剂、果蔬、谷物等辅料制成的产品。
4技术要求
4.1原料要求
4.1.1有机生牦牛乳:应符合T/CXDYJ0001—2019的规定。
4.1.2复原有机牦牛乳:以有机牦牛乳粉为原料,在原产地复原而得。
4.1.3其它原料:应符合相应有机食品的安全标准和(或)有关规定。
4.1.4发酵菌种:保加利亚乳杆菌(德氏乳杆菌保加利亚亚种)、嗜热链球菌或
其它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使用的菌种。
4.2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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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感官要求
项目要求
检验方法
有机牦牛发酵乳有机牦牛风味发酵
乳
色泽均匀一致,呈乳白色
或微黄色具有与添加成分相
符的色泽取适量试样置
于50mL烧杯
中,在自然光下
观察色泽和组
织状态。闻其气
味,用温开水漱
口,品尝滋味滋味、气味具有发酵牦牛乳特有
的滋
味、气味具有与添加成分相
符的滋味和气味
组织状态组织细腻、均匀,允许有少量乳清析出;风
味发酵牦牛乳具有添加成分特有的组织状
态
4.3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理化指标
项目指标
检验方法
有机牦牛发酵乳有机牦牛风味发酵乳
蛋白质/(g/100g)
≥3.8 3.1 GB5009.5
脂肪/(g/100g)
≥5.0 4.0 GB5413.3
非脂乳固体
a/(g/100g)≥9.0 —GB
5413.39
酸度/(°T)
70.0GB
5413.34
a非脂乳固体(%)=100%-脂肪(%)-水分(%)
4.4污染物限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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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检出。
4.5真菌毒素限量:
不得检出。
4.6微生物限量:
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微生物限量
项目采样方案a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CFU/g
或CFU/mL表示) 检验方法
n c m M
大肠菌群
5 2 1 5GB4789.3平板计
数法
金黄色葡萄球菌
5 00/25g(mL)—GB4789.10定性
检验
沙门氏菌 5 00/25g(mL)— GB4789.4
酵 母
≤100
GB4789.15
霉菌 0
a样品的分析及处理按GB4789.1和GB4789.18执行
4.7乳酸菌数:
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4乳酸菌数
项目 指标[CFU/g(mL)] 检验方法
乳酸菌数 ≥ 1x106GB4789.35
4.8食品添加剂和食品营养强化剂
4.8.1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的质量应符合相应有机食品添加剂的安全标准
和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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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2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的品种、使用范围和使用量应符合
GB19630.3-2011、GB2760和GB14880的规定。
4.9净含量及其检验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净含量检验按JJF1070
的规定进行。
5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GB19630.3-2011和GB12693的规定。
6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6.1标志
6.1.1产品标签标示应符合GB19630.3-2011、GB7718和GB28050的规定,
外包装标志应符合GB19630.3-2011和GB/T191的规定。
6.1.2产品名称应标示为“有机牦牛发酵乳/奶”或“有机牦牛酸乳/奶”,“×
×有机牦牛风味发酵乳/奶”或“××有机牦牛风味酸乳/奶”。
6.1.3全部用有机牦牛乳粉生产的产品应在产品名称紧邻部位标明“复原有机
牦牛乳/奶”;在有机生牦牛乳中添加部分有机牦牛乳粉生产的产品应在产品名称
紧邻部位标明“含××%复原有机牦牛乳/奶”。
注:“××%”是指所添加乳粉占产品中全乳固体的质量分数。
6.1.4“复原有机牦牛乳/奶”与产品名称应标识在包装容器的同一主要展示版
面;标识的“复原有机牦牛乳/奶”字样应醒目,其字号不小于产品名称的字号,
字体高度不小于主要展示版面高度的五分之一。
6.2包装
产品应采用符合安全标准的包装材料包装。
6.3运输和贮存
6.3.1贮存场所及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干燥,防止日晒、雨淋,不得与有
毒、有害、有异味或影响产品质量的物品同库存放或混装运输。
6.3.2产品需要冷藏,运输和贮存的温度为2~6℃。
6.3.3保质期
产品保质期由生产企业根据包装材质、工艺条件自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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