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1 河 南 省 地 方 标 准 DB41/T 892—2013 生态廊道绿化设计技术规程 Technical regulation of greening design for ecological corridor 2013-12-25 发布 2014-02-25 实施 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41/T 892—2013 目 次 前言……………………………………………………………………………………………………Ⅱ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分类与分级…………………………………………………………………………………………2 4.1 分类……………………………………………………………………………………………2 4.2 分级……………………………………………………………………………………………2 5 一般规定……………………………………………………………………………………………2 5.1 设计原则………………………………………………………………………………………2 5.2 功能定位………………………………………………………………………………………2 5.3 与其他规划关系………………………………………………………………………………3 6 总体设计……………………………………………………………………………………………3 6.1 基本要求………………………………………………………………………………………3 6.2 不同区位生态廊道设计要求…………………………………………………………………3 6.3 不同立地条件生态廊道设计要求……………………………………………………………3 6.4 不同分类生态廊道设计要求…………………………………………………………………4 7 专项设计…………………………………………………………………………………… ………5 7.1 地形设计………………………………………………………………………………………5 7.2 种植设计………………………………………………………………………………………5 7.3 节点设计………………………………………………………………………………………6 7.4 配套设施设计…………………………………………………………………………………6 8 设计阶段及成果……………………………………………………………………………………8 8.1 总体规划………………………………………………………………………………………8 8.2 方案设计………………………………………………………………………………………8 8.3 施工图设计……………………………………………………………………………………8 附录 A(资料性附录)推荐植物配植模式……………………………………………………………9 I DB41/T 892—2013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河南省林业厅提出。 本标准由河南省林业标准化委员会技术归口。 本标准由郑州市林业局负责起草,河南农大风景园林规划设计院参加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田国行、寇丽芬、张学忠、毛训甲、田爱芳、王中超、王珠娜。 本标准参加起草人:杨春、邢俊敏、曹娓、范跃峰、赵丽、张杰、张乾、李宁、张国育、姚晓改、 张俊丽、何颖娟、高雅贞、田文婷、王新潮、胡国、张永芝、党运宽、穆博、胡艳芳。 II DB41/T 892—2013 生态廊道绿化设计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态廊道绿化设计的术语和定义、分类与分级、一般规定、总体设计、专项设计和 设计阶段及成果。 本标准适用于河南省境内道路和水系生态廊道绿化设计,不适用于以生物迁移功能为主的生态廊 道规划设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6000 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标准 GB/T 15776—2006 造林技术规程 GB/T 16453.1~16453.3—2008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 GB/T 16453.6—2008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 GB 50220—1995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 GB/T 50363—2006 节水灌溉工程技术规范 GB 50420—2007 城市绿地设计规范 GB 50763—2012 无障碍设计规范 LY/T 1607—2003 造林作业设计规程 LY/T 2005—2012 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规范 CJJ 48—1992 公园设计规范 CJJ 75—1997 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2005]第 146 号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建质[2008]216 号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令[2011]第 90 号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生态廊道 Ecological corridor 以道路、河流为依托,具有生态服务、地域文化展示以及休闲康体等功能的带状廊道类型。 3.2 节点 Node of ecological corridor 生态廊道的重要地段以及两条或两条以上生态廊道的交汇区域。 1 DB41/T 892—2013 4 分类与分级 4.1 分类 分为道路生态廊道和水系生态廊道两类。 4.2 分级 4.2.1 道路生态廊道分为以下三级: a) Ⅰ级: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等; b) Ⅱ级:省道、城际快速通道、城市组团间连接道路、旅游通道; c) Ⅲ级:城市干道、县乡公路。 4.2.2 水系生态廊道分为以下三级: a) Ⅰ级:流经省域的黄河、淮河主河道及南水北调中线总干渠; b) Ⅱ级:流经省域四大水系(黄、淮、海、长江)一级支流、主干渠; c) Ⅲ级:流经省域四大水系二级支流、支渠。 5 一般规定 5.1 设计原则 5.1.1 生态优先原则 尊重自然,保护生态,构建丰富的生态环境,与原有的生态系统相融合。 5.1.2 景观协调原则 生态廊道设计要与周边自然环境协调统一。 5.1.3 因地制宜原则 选择适合当地气候土壤条件生长良好的植物品种。同时充分分析场地条件,紧密结合实际,增强 设计的可操作性。 5.1.4 一专多能原则 满足生态、防护、景观美化、绿色出行、休闲康体、旅游观光等多方面的功能需求。 5.1.5 城乡一体原则 充分发挥生态廊道的连通作用,构筑城乡一体、丰富而自然的生态廊道网络。 5.1.6 经济适用原则 依据当地社会经济发展需求,科学合理的确定生态廊道的功能、性质及建设标准。 5.2 功能定位 功能定位如下: a) 生物多样性保护; 2 DB41/T 892—2013 b) c) d) e) f) g) 生态防护; 景观美化; 文化传承; 休闲观光; 康体健身; 绿色出行。 5.3 与其他规划的关系 生态廊道的规划设计应紧密结合当地的城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绿地系统规划、交通设施 规划、水利水系规划等专项规划成果,有效整合当地的各种生态景观资源,实现生态廊道生态效益、 景观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 6 总体设计 6.1 基本要求 6.1.1 已建生态廊道应依据现状地形、地貌,最大限度保留和利用场地原有自然资源,适当进行提升 改造。 6.1.2 新建生态廊道应与周边环境协调,体现“近自然、大绿量、多功能、网络化”的设计特色。 6.1.3 植物品种选择应丰富多样,以抗逆性强、维护成本低、绿量大的乡土乔木树种为主,合理搭配 灌木和地被。 6.1.4 以混交林为主,群落式种植。 6.2 不同区位生态廊道绿化设计要求 不同区位生态廊道绿化设计要求如下: a) 城镇建成区内生态廊道应符合 GB 50420—2007 和 CJJ 75—1997 规定; b) 城镇建成区至规划区之间生态廊道设计宜生态与景观相结合,应符合 GB 50420—2007 和 CJJ 75—1997 的规定; c) 城镇规划区外生态廊道设计以生态防护为主,应符合 GB/T 15776—2006 第 5 章和第 6 章的规 定。 6.3 不同立地条件生态廊道绿化设计要求 不同立地条件生态廊道绿化设计要求如下: a) 山区生态廊道绿化设计要求: · 以防止土壤侵蚀和山体美化为主; · 与周边山体环境相协调; · 重度土壤侵蚀地段、山体迎面坡、重要节点可适当增加生态廊道宽度; · 重度土壤侵蚀地段应进行土壤侵蚀治理,治理应符合GB/T 16453.1~16453.3—2008和 GB/T 16453.6—2008的规定。 b) 丘陵区生态廊道绿化设计要求: · 以防止土壤侵蚀为主; · 合适地段结合生态廊道绿化种植果木树种; 3 DB41/T 892—2013 · 乔、灌、草复层绿化,减少表土裸露; · 重度土壤侵蚀地段、重要节点可适当增加生态廊道宽度; · 重度土壤侵蚀地段应进行土壤侵蚀治理,治理应符合GB/T 16453.1~16453.3—2008和 GB/T 16453.6—2008的规定。 c) 平原区生态廊道绿化设计要求: · 以生态防护和景观美化为主; · 与周边农田等防护林网相结合; · 适度进行地形营造,形成适于多种植物生长的小环境; · 节点等重点地段可适当增加生态廊道宽度。 6.4 不同分类生态廊道绿化设计要求 6.4.1 道路生态廊道绿化设计要求 6.4.1.1 以生态防护为主,并与场地周边防护林体系相结合。 6.4.1.2 优先选择绿量大、生态防护能力强、综合抗逆性强的植物品种。 6.4.1.3 在视线引导、安全视距、耐风折等安全方面应符合GB 50220—1995第7章的规定。 6.4.1.4 Ⅰ级道路生态廊道绿化设计要求: a) 高速公路生态廊道绿化设计要求: · 临路一侧以生态隔离为主,结合当地特色种植用材林或经济林; · 选择适宜生长的高大乔木为基调树种,规模化种植,形成路域生态屏障。每隔 3 km 左右间 植其它树种,进行生物隔离; · 收费站、匝道区、隧道口等重要地段可种植常绿树、观花树种等,增强景观效果,引导视 线。 b) 铁路生态廊道绿化设计要求: · 生态隔离与保证行车安全为主,按《铁路技术管理规程》中的第 35 条规定执行; · 规模种植耐风折树种,倒树不应侵入铁路限界和安全保护区,限界和安全保护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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