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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65.020 B 61 昭 DB5306 通 市 地 方 标 准 DB 5306/T 40—2019 苹果苗木质量标准 2019-08-28 发布 昭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09-28 实施 发 布 DB5306/T 40—2019 前  言 本标准按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昭通苹果产业研究所提出。 本标准由昭通市农业农村局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昭通苹果产业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鲁兴凯、吴冬、李超、唐昕、张丹、龚占斌、杜楠、胡志芳、马勉娣、鲁素君、 程安富、张秀英、黄国嫣、陈晨。 I DB5306/T 40—2019 苹果苗木质量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昭通苹果苗木的术语和定义、质量要求、检验、起苗、包装、标签、保管及运输。 本标准适用于昭通一年生普通苹果苗木、2~3年生带分枝苹果大苗和无病毒苹果苗木质量指标的判 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8370 苹果苗木产地检疫规程 GB 9847 苹果苗木 GB 15569 农业植物调运检疫规程 NY/T 328 苹果无病毒苗木繁育规程 NY 329 苹果无病毒母本树和苗木 NY/T 1085 苹果苗木繁育技术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一年生苹果苗 砧木苗嫁接品种后,经过一个生长季的生长发育,然后出圃的苹果苗。 3.2 多年生苹果大苗 砧木苗嫁接品种后,经过2~3个生长季的生长发育,然后出圃的苹果苗。 3.3 乔化砧苹果苗 乔化砧苗嫁接苹果品种后培育而成的苹果苗。 3.4 矮化中间砧苹果苗 矮化中间砧苗嫁接苹果品种后培育而成的苹果苗。 3.5 矮化自根砧苹果苗 矮化自根砧苗嫁接苹果品种后培育而成的苹果苗。 3.6 中间砧长度 矮化中间砧苹果苗从中间砧嫁接口至品种嫁接口的距离。 1 DB5306/T 40—2019 3.7 苗木高度 根颈部位至嫁接品种茎先端芽基础的距离。 3.8 苗木粗度 品种嫁接口以上 10 cm 处的直径。 3.9 基砧长度 基砧的根颈部位至基部嫁接口的距离。 4 质量要求 4.1 一年生苹果苗木规格指标见表 1。 表 1 一年生苹果苗木规格指标 项目 1级 2级 3级 品种和砧木类型纯正,无检疫对象和危险性有害生物,无冻害和明显的机 基本要求 械损伤,侧根分布均匀舒展、须根多,接合部和砧桩剪口愈合良好,根和 2 茎无干缩皱皮,无新损伤处,老损伤处总面积不超过1.00 cm 。 根 侧根数量/条 ≥6 ≥5 ≥4 侧根基部粗度/cm ≥0.45 ≥0.35 ≥0.30 侧根长 度/cm 乔化砧苹果苗 ≥25 矮化中间砧苹果苗 ≥20 矮化自根砧苹果苗 ≥25 侧根分布 基砧长度 /cm 侧根分布均匀舒展 乔化砧苹果苗 4~6 矮化中间砧苹果苗 4~6 矮化自根砧苹果苗 10~15, 但同一批苹果苗木变幅不得超过 5 中间砧长度/cm 茎 20~30, 但同一批苹果苗木变幅不得超过 5 苗木高度/cm 苗木粗度 /cm >140 >120~140 >100~120 乔化砧苹果苗 ≥1.3 ≥1.1 ≥0.9 矮化中间砧苹果苗 ≥1.3 ≥1.1 ≥0.9 矮化自根砧苹果苗 ≥1.1 ≥0.9 ≥0.7 ≤15 倾斜度/(°) 芽 整形带内饱满芽数/个 ≥10 ≥9 ≥7 4.2 苹果无病毒苗木不带苹果绿皱果病毒、苹果锈果类病毒、苹果花叶病毒、苹果褪绿叶斑病毒、苹 果茎痘病毒和苹果茎沟病毒。 4.3 多年生苹果大苗规格指标见表 2 表 2 多年生苹果大苗规格指标 项目 基本要求 1级 2级 3级 品种和砧木类型纯正,无检疫对象和危险性有害生物,无冻害和明显的机 DB5306/T 40—2019 械损伤,侧根分布均匀舒展、须根多,接合部和砧桩剪口愈合良好,根和 2 茎无干缩皱皮,无新损伤处,老损伤处总面积不超过1.00 cm ,分枝分布均 匀。 侧根数量/条 ≥10 ≥9 ≥8 侧根基部粗度/cm ≥0.5 ≥0.4 ≥0.35 根 侧根长度 /cm 基砧长度 /cm 乔化砧苹果苗 ≥25 矮化中间砧苹果苗 ≥20 矮化自根砧苹果苗 ≥25 乔化砧苹果苗 4~6 矮化中间砧苹果苗 4~6 矮化自根砧苹果苗 10~15, 但同一批苹果苗木变幅不得超过 5 中间砧长度/cm 茎 苗木高度/cm 苗木粗 度/cm 20~30, 但同一批苹果苗木变幅不得超过 5 >170 >150~170 >130~150 乔化砧苹果苗 ≥3 ≥2.0 ≥1.5 矮化中间砧苹果苗 ≥2.5 ≥2.0 ≥1.5 矮化自根砧苹果苗 ≥2.5 ≥2.0 ≥1.5 ≤15 倾斜度/(°) 芽 分 枝 4.4 整形带内饱满芽数/个 ≥10 ≥9 ≥7 60cm 以上分枝个数/个 ≥13 ≥10 ≥7 圃地选择要求 圃地选择无检疫性病虫害,无环境污染,在自然隔离条件200 m范围内无苹果病虫害寄主植物或转 主寄主植物。背风向阳,排水良好;地下水位在1.0 m以下;有灌溉条件;土层深厚,土壤肥沃,土质 以沙壤土,壤土和黏壤土为宜;土壤酸碱度以pH5.5∼7为宜;苗木繁育前3年内未繁育苹果苗木。 4.5 砧木的质量要求 砧木生长健壮,根系发达,嫁接亲和力强,适应昭通当地气候和土壤条件的直径在5 mm以上砧木。 4.6 接穗的质量要求 接穗无检疫性病虫害,生长健壮,芽体充实饱满,穗条粗度与砧木粗度相近,对外地调入的接穗, 必须有植物检疫证书并在当地进行复检,产地检疫按GB 8370执行和调运的检疫按GB 15569执行。 4.7 嫁接方法及要求 嫁接主要在春季(2月∼3月)采用枝接方法进行,接穗粗度与砧木相近。如采用芽接,时期宜选择 在6∼8月间。嫁接工具使用前后都要进行严格的消毒并实行专用管理。 4.8 苗木繁育 普通苹果苗木的繁育按NY/T 1085-2006执行。苹果无病毒苗木的繁育按NY/T 328执行。 5 检验 3 DB5306/T 40—2019 5.1 检验规则 按GB 9847执行。 5.2 苗木质量检验方法 5.2.1 根据植物学特性检验品种和砧木,用游标卡尺测定苗木粗度、侧根粗度,用计数器侧定侧根数 量,用卷尺测定侧根长度、根砧长度、中间砧长度和苗木高度,用量角器测定苗木倾斜度。 5.2.2 检疫对象的检验 5.2.2.1 产地检验按 GB 8370 执行。 5.2.2.2 调运检验按 GB 15569 执行。 5.2.3 6 苹果无病毒苗木的病毒检测按 NY 329 执行。 起苗 经抽样调查,达到要求的苗木即可起苗。起苗在休眠期进行,出圃前灌水保墒,达到适宜深度和幅 度,不损伤根皮、撕裂侧根和须根,不损伤苗木地上部分。 7 包装 分品种、种类(乔化砧苹果苗、矮化自根砧苹果苗、矮化中间砧苹果苗)和等级,定量包装。注意苗 木的保湿。包装内外附有苗木标签。普通苹果苗木和苹果无病毒苗木不得混装。 8 标签 苹果苗木标签应包括品名(即“普通苹果苗木”或“苹果无病毒苗木”)、品种、砧木、等级、株 数和生产单位及其地址等内容;对于矮化中间砧苹果苗,标签中“砧木”一栏应按中间砧、基砧的顺序 填定。苹果无病毒苗木还应执行NY 329关于标志的规定。 9 保管 如起苗后不立即运送或苗木运到后不立即栽植,则应进行假植或保湿冷藏。 10 运输 运输过程中要防止重压、暴晒、风干、雨淋、冻害等,并持有苗木质量合格证和植物检疫合格证。 A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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