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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65.020.40 CCS B 61 46 海 南 省 地 方 标 准 DB 46/T 571—2022 凤凰木 种苗 Royal poinciana—Seedling 2022 - 06 - 23 发布 2022 - 07 - 31 实施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 46/T 571—2022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有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海南省林业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热带作物品种资源研究所、海南省林木种子(苗)总站、中 国热带农业科学院橡胶研究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莉萍、应东山、王军、赵家桔、钟仕进、薛荟、邓利和、陈伟文、黄青平、 甄云楠、高玲、高锦合、王丕振、林波、潘林义。 I DB 46/T 571—2022 凤凰木 种苗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凤凰木(Delonix regia (Bojer) Rafinesque)种苗的有关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 包装、标识、运输和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凤凰木容器实生苗。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 23473 林业植物及其产品调运检疫规程 CJ/T 24—2018 园林绿化木本苗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地径 ground diameter 苗木主干与土表面接触处的直径。 [来源:CJ/T 24—2018,3.2,有修改]。 3.2 冠幅 crown width 苗木树冠垂直投影最大与最小直径的平均值。 [来源:CJ/T 24—2018,3.3]。 3.3 苗龄 seedling age 从播种到造林苗出圃的时间。 3.4 胸径 diameter at breast height 苗木主干离土表面1.3 m处的直径。 [来源:CJ/T 24—2018,3.1,有修改]。 3.5 株高 tree height 从土表面至苗木自然生长冠顶端的垂直高度。 [来源:CJ/T 24—2018,3.4,有修改]。 4 要求 1 DB 46/T 571—2022 4.1 基本要求 4.1.1 造林苗基本要求 造林苗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种子采自优良单株,籽粒饱满; ——苗木纯度为 100.0%; ——苗龄 2~4 个月; ——生长正常,茎干不弯曲,无明显病虫害和机械损伤; ——穿根现象不明显; ——育苗容器基本完好,基质不松散; ——容器直径 6 cm~8 cm,容器高度 10 cm~12 cm; ——无检疫性病虫害。 4.1.2 园林绿化苗基本要求 园林绿化苗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生长健壮,长势旺盛,株高、胸径与冠幅比例匀称; ——树形周正,冠型丰满、无明显偏冠、缺冠; ——枝干壮实,分枝形态自然,主干挺直,树皮完整,无明显病虫害和机械损伤; ——叶型匀称,叶色正常,无明显蛀眼、卷蔫、萎黄或坏死; ——根系发达,根球完好,无明显病虫害和机械损害; ——容器尺寸与冠幅、株高相匹配,材质有足够韧度和硬度。 4.2 分级指标和规格 4.2.1 造林苗分级指标 在符合4.1.1的前提下,造林苗分为一级苗和二级苗两个等级,各级苗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凤凰木造林苗分级指标 项目 一级苗 二级苗 苗高,cm ≥41 30~40 地径,mm ≥5.6 4.0~5.5 4.2.2 园林绿化苗主要规格 在符合4.1.2的前提下,园林绿化苗分为小、中、大三个规格,各规格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凤凰木园林绿化苗主要规格 苗木规格 项目 胸径,mm 株高,m 冠幅,m 小 70~90 3.5~4.0 1.5~2.0 中 91~110 4.1~5.0 2.1~2.5 大 111~130 ≥5.1 ≥2.6 2 DB 46/T 571—2022 5 检验方法 5.1 外观检验 5.1.1 5.1.2 5.1.3 5.1.4 采用目测法检测植株外观生长、机械损伤、病虫害和育苗容器等情况。 容器高度:用钢卷尺或直尺测量育苗容器基部到基质表面的垂直距离,读数精确至 1 cm。 容器直径:用钢卷尺或直尺测量育苗容器基质表面的直径,读数精确至 1 cm。 穿根情况:小心将植株连同育苗袋拔起,观察育苗袋底部根系穿出情况。 5.2 种源、苗龄确认 种源、苗龄通过查阅出(入)库(圃)记录表进行确认,记录表格式参见附录A。 5.3 苗木纯度检验 观察所抽检样品苗木的叶片、茎干、枝条形态等特征,确定指定树种的苗木数量,苗木纯度按下列 公式(1)计算: P n1  100 N1 ········································································ (1) 式中: P —苗木纯度,用百分率(%)表示,结果保留1位小数; n1 —样品中指定树种株数,单位为株; N1 —所检样品总株数,单位为株。 5.4 疫情检验 按GB/T 23473的有关规定执行。 5.5 分级指标检验 5.5.1 造林苗分级指标检验 5.5.1.1 苗高 用钢卷尺或直尺测量自种苗茎干与基质表面交界处至种苗顶芽之间的垂直距离,读数精确至1 cm。 5.5.1.2 地径 用游标卡尺测量地径,读数精确至0.1 mm。 5.5.1.3 结果记录 将检验结果记入附录B规定的表B.1中。 5.5.2 园林绿化苗分级指标检验 5.5.2.1 胸径 用胸径尺测量胸径,读数精确至1 mm。 3 DB 46/T 571—2022 5.5.2.2 株高 用测高器测量株高,读数精确至0.1 m。 5.5.2.3 冠幅 用钢卷尺或皮尺测量冠幅,读数精确至0.1 m。 5.5.2.4 结果记录 将检验结果记入附录B规定的表B.2中。 6 检验规则 6.1 组批 同一苗圃、同一批繁殖材料、同时出圃的种苗作为一个检验批。 6.2 抽样 按照CJ/T 24—2018中6.2、6.3的规定执行。 6.3 交收检验 每批种苗交收前,种苗质量应进行自检或委托检验。检验合格并附检疫部门颁发的本批有效的检疫 合格证书方可交收。 6.4 判定规则 6.4.1 造林苗判定规则 6.4.1.1 如不符合 4.1.1 中的任一项基本要求,判定该批造林苗为不合格种苗。 6.4.1.2 在符合 4.1.1 规定的情况下,再进行下列等级判定: a) 同一批种苗中,一级苗比例达到≥95%,其余种苗满足二级苗的要求,则判定该批种苗为一级 苗; b) 同一批种苗中,一、二级苗比例达到≥95%,其余种苗满足基本要求,则判定该批种苗为二级 苗。 6.4.2 园林绿化苗判定规则 6.4.2.1 6.4.2.2 a) b) c) 如不符合 4.1.2 中的任一项基本要求,判定该批园林绿化苗为不合格种苗。 在符合 4.1.2 规定的情况下,再进行下列规格判定: 同一批种苗中,大苗比例达到≥95%,其余种苗满足中苗的要求,则判定该批种苗为大苗; 同一批种苗中,大、中苗比例达到≥95%,其余种苗满足小苗的要求,则判定该批种苗为中苗; 同一批种苗中,大、中、小苗比例达到≥98%,其余种苗满足基本要求,则判定该批种苗为小 苗。 6.5 复检 4 DB 46/T 571—2022 如果对检验结果产生异议,可抽样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如疫情检验不合格,则不得复 检。 7 包装、标识、运输和贮存 7.1 包装 容器完好的种苗不需要进行包装;容器破损的需进行单株包装,长途运输需用硬质容器包装,造林 苗有穿根现象的应剪除穿出根系。 7.2 标识 种苗销售或调运时应附有质量检验证书和标签。质量检验证书和标签内容参见附录C和附录D。 7.3 运输 种苗应按不同级别或规格分批装运;装卸过程应轻拿轻放,防止基质松散;苗木运输过程中应防止 长时间堆积重压、风吹、日晒、雨淋,并适当保湿和通风透气。应尽量缩短运输时间。 7.4 贮存 种苗运抵目的地后应尽快种植。短时间内不能种植的,应贮存于阴凉处,保持基质湿润。 5 DB 46/T 571—2022 A A 附 录 A (资料性) 凤凰木种子种苗出(入)库(圃)记录表 凤凰木种子种苗出(入)库(圃)记录表见表A.1~表A.2。 表A.1 凤凰木种子出(入)库记录表 编号: 树种: 品种: 种子产地: 普通种□ 省(市、自治区) 采种林类型: 种子园□ 良种□ 市 母树林□ 林木良种编号: 县(市、区) 采种基地□ 一般采种林□ 其它□ 采种(调入)时间: 年 月 日 采种(调入)数量: 种子加工时间: 年 月 日 调制方法: 种子入库时间: 年 月 日 贮藏方法: kg 种子销售情况 序号 出库时间 数量(kg) 种批号 合同编号 提运者 提运者联系方式 注: 不同树种、不同品种的种子应分别填写此表;采种(调入)时间为种子采集或种子调入的时间,根据实际情况 进行填写;调制方法、贮藏方法根据种子生产的实际情况填写。 经办人: 表A.2 审核人: 凤凰木种苗出(入)圃记录表 编号: 树种: 品种: 育苗所用种子(穗条)产地: 苗木产地: 良种苗□ 省(市、自治区) 省(市、自治区) 出圃(调入)时间: 普通苗□ 年 月 市 林木良种编号: 市 县(市、区) 县(市、区) 乡(镇) 村 日 苗龄: 月 苗木数量: 株 苗木质量检验结果单编号: 苗木种类: 播种苗□ 扦插苗□ 嫁接苗□ 组培苗□ 裸根苗□ 容器苗□ 移植苗□ 其它□ 苗木出圃情况 序号 出圃时间 数量(株) 苗批编号 合同编号 提运者 提运者联系方式 注: 不同树种、不同品种的苗木应分别填写此表;苗木种类一栏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填写,可以是多个选项。 经办人: 审核人: 6 DB 46/T 571—2022 B B 附 录 B (资料性) 凤凰木种苗质量检测记录表 凤凰木种苗质量检测记录表见表B.1和表B.2。 表B.1 凤凰木造林苗质量检测记录表 样品编号: 样品名称: 播种日期: 检测日期: 出圃株数: 抽检株数: 检测地点: 检测方法: 育苗单位: 购苗单位: 检测结果 苗木纯度(%) 病虫害情况 容器直径(cm) 容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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