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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65.020.20 B 38 DB52 贵 州 省 地 方 标 准 DB 52/T 937—2014 地理标志产品 罗甸艾纳香 Product of geographical indication Blumea balsamifera(L.)DC.of Luodian 2014 - 09 - 28 发布 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4 - 10 - 28 实施 发 布 DB52/T 937—2014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地理标志产品范围 .................................................................. 1 5 自然环境 .......................................................................... 2 6 要求 .............................................................................. 2 7 检验方法 .......................................................................... 3 8 检验规则 .......................................................................... 3 9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藏 ............................................................ 4 附录 A(规范性附录) 罗甸艾纳香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 .................................. 5 附录 B(规范性附录) 罗甸艾纳香左旋龙脑的含量测定 .................................... 6 I DB52/T 937—2014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按GB/T 17924《地理标志产品标准通用要求》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8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与GB/T 1.2 标准化工 作导则 第2部分:标准中规范性技术要素内容的确定方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6〕年 第109号《关于发布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比例图的公告》制定。 本标准由罗甸县特色产业办公室提出。 本标准由贵州省标准化院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罗甸质量技术监督局、罗甸县特色产业办公室、贵阳中医学院、贵州省地理标志 研究中心、贵州省标准化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杰、刘建强、陆长林、姚鹏、彭渊迪、李发耀、王晓。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II DB52/T 937—2014 地理标志产品 罗甸艾纳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地理标志产品罗甸艾纳香的术语和定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自然环境、要求、 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保护的罗甸 艾纳香。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5084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 6264 中药材袋运输包装件 GB 6265 中药压缩打包运输包装件 GB 6266 中药材瓦楞纸箱运输包装件 GB 15618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版一部) 国家技术监督局2005年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年第78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罗甸艾纳香 在罗甸县境内种植、采收的菊科植物艾纳香(Blumea balsamifera(L.)DC.)的新鲜或干燥的地上 部分。 4 地理标志产品范围 罗甸艾纳香地理标志保护范围限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 保护的范围,即罗甸县红水河镇、龙坪镇、茂井镇、罗悃镇、逢亭镇、沫阳镇、凤亭乡、大亭乡、八总 1 DB52/T 937—2014 乡、罗苏乡、罗妥乡、罗暮乡、沟亭乡、班仁乡、董当乡、板庚乡、云干乡、董王乡、交砚乡、纳坪乡、 木引乡21个乡镇所辖行政区域。见附录A。 5 自然环境 罗甸位于贵州的最南端,是贵州省纬度最低的地区,属于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常年温暖湿润。南 部红水河谷、濠江和漕渡河下游一带,海拔400 m以下,年平均气温20 ℃左右,≥10 ℃的积温6500 ℃, 年降雨量1000 mm左右;中部和南部,海拔在400~800 m的地区,年平均气温17.5~19.6 ℃,≥10 ℃ 积温5200~6500 ℃,年降雨量1000~1100 mm;北部和东北部,地势较高,海拔800 m以上,年平均气 温15~17.5 ℃,≥10 ℃积温5200 ℃,年降雨量1200 mm,平均无霜期为335 d。罗甸境内的土壤主要 以红壤、赤红壤、黄红壤为主,有机质含量高,土质疏松肥沃。其PH值经过采样测试平均为5.9。 6 要求 6.1 种源要求 菊科植物艾纳香(Blumea balsamifera(L.)DC.)。 6.2 立地条件 产地范围内海拔400 m~800 m的山地,土壤质地为黄红壤与砂质土壤。土壤pH值5.0~6.5,有机质 含量≥2.0%。 6.3 环境质量要求 环境空气应符合GB 3095的规定,土壤环境应符合GB 15618的规定。 6.4 产地农田灌溉水质量 产地农田灌溉水质应符合GB 5084的规定。 6.5 栽培管理 6.5.1 育苗:无性繁殖。 a) 定植:时间:每年 3 月~5 月。 b) 密度:栽植株行距为 0.8 cm×0.8 cm,每公顷园地种植 15000~16000 株。 6.5.2 2 环境、安全要求:农药、化肥等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不得污染环境。 DB52/T 937—2014 6.6 采收加工 6.6.1 采收时间:种植及野生均在当年 11 月~12 月采收。 6.6.2 采收方法:先采摘艾纳香叶片,再割取嫩茎约 20 cm,后收集地上落叶,留桩 10~15 公分。割 取叶片后可直接装袋运送到加工地点,亦可将植株砍倒晾至八成干后再收运。 6.6.3 6.7 加工:艾纳香叶片→干燥→蒸馏→冷却→收集→艾粉。 罗甸艾纳香质量要求 6.7.1 感官指标 感官指标应符合表1要求。 表1 感官指标 项目 指标 茎呈圆柱形,表面灰褐色或棕褐色,密生黄褐色柔毛。木质部松软,黄白色,中央有白色 外形、色泽 的髓。叶片呈宽椭圆形或长圆披针形,上表面灰绿色或黄绿色,略粗糙,被短毛,下表面 密被白色长绒毛,嫩叶两面均密被银白色绒毛。 6.7.2 性味 气清凉,香,味辛。 质地 叶质脆,易碎。 理化指标 罗甸艾纳香鲜叶的左旋龙脑≥0.2%。 6.7.3 安全指标 产品安全及其他质量技术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7 检验方法 7.1 感官检验 采用显微镜目测、鼻嗅、品尝等方法判定。 7.2 理化检验 罗甸艾纳香鲜叶的左旋龙脑测定按(附录B)规定执行。 8 检验规则 3 DB52/T 937—2014 8.1 抽样方法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年版一部)附录II A药材和饮片取样方法和II B药材和饮片检定 通则的规定执行。 8.2 判定规则 检验结果符合型式检验项目的,判该批产品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8.3 复检 对检验结果有异议时,应对留存样品进行复检,无留存样品时,按抽样规定在同一批次产品中重新 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以复验结果判定该批产品。 9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藏 9.1 标志 9.1.1 销售运输包装应符合 GB 6264、GB 6265、GB 6266 的规定,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 9.1.2 包装箱(盒)上应有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并标明产品名称、数量(个数或净含量)、产地、包 装日期、生产单位、执行标准号等。销售和运输包装均应标注罗甸艾纳香地理标志。 9.2 包装 包装物应清洁、干燥、无污染、无毒,包装材料包括符合相关规定的瓦楞纸箱、纺织袋、真空复膜 塑料袋。最大允许偏差按《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执行。 9.3 贮存 成品应符合药材贮存需求的仓库贮存。仓库应清洁卫生、干燥、通风,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混合存 放,贮存期间应定期检查和养护,防止霉变、虫害、鼠害。 9.4 运输 运输工具必须清洁、干燥、无异味、无污染,具有防雨、防潮、防污染设施,不得与农药等其它有 毒有害的物质或易串味的物质混装。 4 DB52/T 937—2014 AA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罗甸艾纳香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 图A.1 罗甸艾纳香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图 5 DB52/T 937—2014 BB 附 录 B (规范性附录) 罗甸艾纳香左旋龙脑的含量测定 B.1 色谱条件 照气相色谱法(《中国药典》一部附录ⅥB)测定 色谱条件与系统适用性试验:聚乙醇20000(PEG-20M)毛细管,涂布浓度为10%;柱温140 ℃; 3.5 m×3 mm不锈钢柱;检测器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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