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67.060 B 20 DB22 吉 林 省 地 方 标 准 DB 22/T 2480—2016 地理标志产品 万昌大米 Product of geographical indication-Wanchang rice 2016 - 05 - 31 发布 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6 - 07 - 01 实施 发 布 DB22/T 2480—2016 前 言 本标准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GB/T 17294《地理标志 产品标准通用要求》及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制定。 本标准由永吉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本标准由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永吉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吉林省农业科学院、永吉县农业局、永吉县粮食协会万 昌大米分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周广春、孟维韧、王成志、高金友、陈金丰、刘亮、黄金辉、王英吉、王洪艳。 I DB22/T 2480—2016 地理标志产品 万昌大米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万昌大米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保护区域自然环境、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 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保护的万昌 大米。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715 粮食卫生标准 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GB 2762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T 5009.36 粮食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 5491 粮食、油料检验 扦样、分样 GB/T 5492 粮油检验 粮食、油料的色泽、气味、口味鉴定 GB/T 5493 粮油检验 类型及互混检验 GB/T 5494 粮油检验 粮食、油料的杂质、不完善粒检验 GB/T 5496 粮食、油料检验 黄粒米及裂纹粒检验法 GB/T 5497 粮食、油料检验 水分测定法 GB/T 5502 粮油检验 米类加工精度检验 GB/T 5503 粮油检验 碎米检验法 GB/T 5511 谷物和豆类 氮含量测定和粗蛋白质含量计算 凯氏法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15682 粮油检验 稻谷、大米蒸煮食用品质感官评价方法 GB/T 15683 大米 直链淀粉含量的测定 GB/T 17109 粮食销售包装 GB/T 17891 优质稻谷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本文件。 3.1 万昌大米 wanchang rice 1 DB22/T 2480—2016 在本标准第4章规定的范围内生产的优质粳稻为原料,经加工精制而成的大米。 4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 4.1 万昌大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限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 护规定》批准的范围。见附录 A。 4.2 万昌大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面积为 2625km2,即:东与吉林市丰满区接壤,南与桦甸、磐石 两市相邻,西和长春市双阳区相望,北与九台市、吉林市船营区及丰满区前二道乡毗连,地理位置在北 纬 43°18′~43°53′,东经 125°48′~126°40′。 5 保护区域的自然环境 5.1 气候 北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具体气候条件如下:全年日照时数平均2359 h,5~9月份日照时数平均1125 h;无霜期平均139 d;年平均气温5.6 ℃,5~9月份平均气温不低于18.9 ℃,8月初至9月20日期间日 平均气温22.7 ℃(昼夜温差适中),≥10 ℃活动积温平均2910 ℃;年降水量650 mm-700 mm,5~9月份 平均降水量595 mm。雨热同季。 5.2 土壤 保护区域土壤大部分属于冲积型水稻土和草甸型水稻土,耕层土壤pH 5.5~6.5;有机质平均含量 为2.47%;全氮平均含量0.15%;有效磷(P5O2)平均含量67mg/kg;速效钾(K2O)平均含量150 mg/kg。 5.3 水源 本区域水稻用灌溉水主要以饮马河、岔路河、鳌龙河上游水库为水源,总量达5.82亿立方米以上。 6 要求 6.1 原料来源 万昌大米原料来源于本标准第4章规定的地理范围内,质量符合GB 1350的规定。 6.2 加工工艺 应采用清理、砻谷、碾米、白米分级、包装,亦可有抛光或色选。 6.3 感官特征 6.3.1 6.3.2 6.3.3 6.3.4 6.4 应有大米固有的气味,没有异味。 米粒半透明或透明,色泽洁白鲜亮有光泽。 蒸煮时具有本区域大米固有的米香。饭粒紧实油亮,口感细腻。 没有异常色泽(红、粉、绿)变化米粒,没有目视可见外来异物 加工质量指标 加工质量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 2 DB22/T 2480—2016 表1 加工质量指标 项目 指标 等级 加工精度 总量/% 碎米/% 背沟有皮,米胚和粒面皮层去净 背沟有皮,粒面皮层残留不超过 的占 85%以上 1/5 的占 80%以上 7.5 10 ≤ 0.5 1.0 ≤ 3.0 4.0 总量/% ≤ 0.20 0.25 糠粉/% ≤ 0.10 0.15 矿物质/% ≤ 0.02 带壳稗粒/(粒/kg) ≤ 1 稻谷粒/(粒/kg) ≤ 1 不完善粒/% 限量 二级 ≤ 其中小碎米/% 杂质最大 一级 黄粒米/% ≤ 互混 /% ≤ 0.1 5 色泽、气味 6.5 0.2 色泽洁白光亮,无异味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理化指标 项目 指标 等级 一级 品尝评分值/分 ≥ 胶稠度/mm ≥ 直链淀粉(干基)/% 6.6 90 80 70 12.0~17.0 蛋白质/% 水分/% 二级 6.0~8.0 ≤ 15.5 垩白粒率/% ≤ 30 垩白度/% ≤ 5 卫生指标 应符合GB 2715、GB 2761、GB 2762、GB 2763的有关规定。 6.7 净含量 应符合JJF 1070的规定 3 DB22/T 2480—2016 7 检验方法 7.1 感官要求 应按GB/T 5009.36规定的方法执行。 7.2 加工精度 应按GB/T 5502规定的方法执行。 7.3 碎米 应按GB/T 5503规定的方法执行。 7.4 不完善粒、杂质 应按GB/T 5494规定的方法执行。 7.5 黄粒米 应按GB/T 5496规定的方法执行。 7.6 互混 应按GB/T 5493规定的方法执行。 7.7 色泽、气味 应按GB/T 5492规定的方法执行。 7.8 品尝评分值 应按GB/T 15682规定的方法执行。 7.9 胶稠度 应按GB/T 17891规定的方法执行。 7.10 直链淀粉 应按GB/T 15683规定的方法执行。 7.11 蛋白质 应按GB/T 5511规定的方法执行。 7.12 水分 应按GB/T 5497规定的方法执行。 7.13 垩白粒率 应按GB/T 17891规定的方法执行。 7.14 垩白度 4 DB22/T 2480—2016 应按GB/T 17891规定的方法执行。 7.15 卫生指标 应按GB 2715、GB 2761、GB 2762、GB 2763规定的方法执行。 7.16 净含量 应按JJF 1070规定的方法执行。 8 检验规则 8.1 抽样 应按GB 5491的规定执行 8.2 检验分类 8.2.1 出厂检验 8.2.1.1 8.2.1.2 8.2.2 8.2.2.1 a) b) c) d) 8.2.2.2 8.3 型式检验 正常生产时,每年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新产品投产时; 原料、工艺、设备等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别时; 国家质量监督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型式检验项目为 6.3~6.7 规定的技术内容。 判定规则 8.3.1 8.3.2 9 每批产品出厂时,均应由企业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可出厂。 出厂检验项目为本标准 6.3、6.4 规定的内容和水分。 卫生指标有一项不合格,即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 其他指标判定不符合标志等级的,可进行复检,复检合格则判合格,仍不合格的判不合格。 标志、包装 9.1 标志 应符合GB 7718及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规定。 9.2 9.2.1 9.2.2 包装 应符合 GB/T 17109 的规定。 包装材料应清洁、结实。包装容器封口应严密、不得破损、泄露。 10 运输和贮存 5 DB22/T 2480—2016 10.1 贮存场所应满足清洁、干燥、防雨、防潮、防虫、防鼠要求,严禁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有 异味等污染物品混存。 10.2 应使用符合卫生要求的运输工具和容器运输。运输过程中应注意防止雨淋和被污染。 10.3 在满足上述包装、运输和贮存条件下、保质期不低于 3 个月。 6 DB22/T 2480—2016 AA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万昌大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图 万昌大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见图A.1。 图A.1 万昌大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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