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中华 人民共和国 国家知识产权局
(12)发明 专利申请
(10)申请公布号
(43)申请公布日
(21)申请 号 202111327069.1
(22)申请日 2021.11.10
(71)申请人 聊城大学
地址 252000 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湖南
路1号
(72)发明人 王学堃 张昕萌 郝慧然 王世本
雷康 籍国霞 冀芦沙 柳仁民
(74)专利代理 机构 青岛致嘉知识产权代理事务
所(普通合伙) 3723 6
代理人 李浩成
(51)Int.Cl.
C07D 491/22(2006.01)
A61K 31/4745(2006.01)
A61K 9/00(2006.01)
A61P 35/00(2006.01)
(54)发明名称
一种喜树碱 类前药及其用途
(57)摘要
提供一种喜树碱类前药及其在制备抗肿瘤
药物中的用途, 具有下述通式(I): MTT实验表明
该喜树碱类前药在硝基还原酶条件下才具有细
胞毒性, 在不含硝基还原酶的培养液中细胞毒性
较小。 由于肿瘤组织中硝基还原酶浓度较高, 因
此, 该喜树碱类前药制备的抗肿瘤药物具有毒性
较小特点
权利要求书3页 说明书8页
CN 113968867 A
2022.01.25
CN 113968867 A
1.权利要求 一种新型的喜树碱类前 药, 具有下述 通式(I)所示:
其中A环和B环同时存在或不同时存在, 相同或不同, 分别为苯环、 取代苯环、 杂环、 取代
杂环, 稠杂环、 取代稠杂环; 所述的取代苯环, 其苯环上独立地由一个或两个或三个或四个
氘、 甲基、 乙基、 丙基、 异丙基、 甲氧基、 乙氧基、 丙氧基、 异丙氧基、 卤素、 氰基、 羟基取代; 所
述的杂环是咪唑、 吡啶、 呋喃、 噻吩、 噻唑、 哌 嗪或哌啶; 所述的取代杂环, 其杂环上独立地由
一个或两个氘、 甲基、 乙基、 丙基、 异丙基、 甲氧基、 乙氧基、 丙 氧基、 异丙 氧基、 卤素、 氰基、 羟
基取代; 所述的稠杂环是喹啉或吲哚; 所述的取代稠杂环, 其稠杂环上独立地由一个或两个
或三个氘、 甲基、 乙基、 丙基、 异丙基、 甲氧基、 乙氧基、 丙 氧基、 异丙 氧基、 卤素、 氰基、 羟基取
代;
R1和R2同时存在或不同时存在, 相同或不同, 并各自为硝基、 亚硝基、 氨基、 羟胺基;
R3和R4相同或不同, 并各自为氢、 甲基、 乙基、 丙基、 异丙基、 苄基、 烯丙基、 炔丙基、 甲氧
基、 乙氧基、 丙氧基、 异丙 氧基、 卤素、 氰基、 硝基、 氨基、 N,N ‑二甲氨基甲基、 N,N ‑二乙氨基甲
基、 N,N‑二甲氨基乙基、 N,N ‑二乙氨基乙基、 羟基、 三氟甲基取代或C3‑C10碳环;
R5为氢、 甲基、 乙基、 丙基、 异丙基、 苄基、 烯丙基、 炔丙基、 三氟甲基或C3‑C10碳环;
X无, 或为C H2、 CHD、 CD2、
X1是A环;
Y无, 或为C H2、 CHD、 CD2、
Y1是B环。
2.根据权利 要求1所述的通式(I)的喜树碱类前药, 其优选是通式(II)所示的喜树碱类
前药:
其中A环和B环同时存在或不同时存在, 相同或不同, 分别为苯环、 取代苯环、 杂环、 取代
杂环; 所述的取代苯环, 其苯环上独立地由一个或两个或三个或四个氘、 甲基、 乙基、 丙基、
异丙基、 甲氧基、 乙氧基、 丙氧基、 异丙氧基、 卤素、 氰基、 羟基取代; 所述的杂环是咪唑、 吡
啶、 呋喃、 噻吩、 噻唑、 哌嗪或哌啶; 所述的取代杂环, 其杂环上独立地由一个或两个氘、 甲权 利 要 求 书 1/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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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 113968867 A
2基、 乙基、 丙基、 异丙基、 甲氧基、 乙氧基、 丙氧基、 异丙氧基、 卤素、 氰基、 羟基取代;
R1和R2同时存在或不同时存在, 相同或不同, 并各自为硝基;
R3和R4相同或不同, 并各自为氢、 甲基、 乙基、 丙基、 异丙基、 苄基、 烯丙基、 炔丙基、 甲氧
基、 乙氧基、 丙氧基、 异丙氧基、 卤素、 氰基、 硝基、 氨基、 羟基、 三氟甲基取代或C3‑C10碳环;
R5为氢、 甲基、 乙基、 丙基、 异丙基、 苄基、 烯丙基、 炔丙基、 三氟甲基或C3‑C10碳环;
X无, 或为C H2、 CD2、
X1是A环;
Y无, 或为C H2、 CD2、
Y1是B环。
3.根据权利 要求2所述的通式(II)的喜树碱类前药, 其优选是通式(III)所示的喜树碱
类前药:
其中A环和B环同时存在或不同时存在, 相同或不同, 分别为苯环、 杂环; 所述的杂环是
吡啶、 呋喃、 噻吩、 噻 唑;
R1和R2同时存在或不同时存在, 相同或不同, 并各自为硝基;
R3和R4相同或不同, 并各自为氢、 甲基、 乙基、 丙基、 异丙基、 苄基、 烯丙基、 炔丙基、 甲氧
基、 乙氧基、 丙氧基、 异丙氧基、 卤素、 氰基、 硝基、 氨基、 羟基、 三氟甲基取代或C3‑C10碳环;
X为CH2、 CD2、
X1是A环;
Y为CH2、 CD2、
Y1是B环。
4.根据权利要求1 ‑3所定义的通式(I)的喜树碱类前药, 该化合物选自但不限于下列化
合物:
4‑乙基‑4‑羟基‑9‑((4‑硝基苄基)氧基) ‑1,12‑二氢‑14H‑吡喃[3',4':6,7]氮茚[1,2 ‑
b]喹啉‑3,14(4H) ‑二酮;
4‑乙基‑4‑羟基‑9‑((5‑硝基呋喃 ‑2‑基)甲氧基) ‑1,12‑二氢‑14H‑吡喃[3',4':6,7]氮
茚[1,2‑b]喹啉‑3,14(4H) ‑二酮;
4‑乙基‑4‑羟基‑9‑((5‑硝基噻吩 ‑2‑基)甲氧基) ‑1,12‑二氢‑14H‑吡喃[3',4':6,7]氮
茚[1,2‑b]喹啉‑3,14(4H) ‑二酮
4‑乙基‑4‑羟基‑3,14‑二氧‑3,4,12,14 ‑四氢‑1H‑吡喃[3',4':6,7]氮茚[1,2 ‑b]喹啉‑
9‑基(4‑硝基苄基)碳 酸酯;权 利 要 求 书 2/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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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 一种喜树碱类前药及其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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