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11.020 WS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 WS369-2012 旋毛虫病的诊断 Diagnosis of trichinellosis 行业标准信息服务平台 2012-03-02发布 2012-09-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发布 115369-2012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除第6章为推荐性条款外·其余为强制性条款 本标准由卫生部寄生虫病标准专业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郑州大学医学院、河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寄生虫病预 防控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中全、雀晶、许汴利、张红卫、官亚宜、汤林华 行业标准信息服务平台 Ⅱ WS869--2012 旋毛虫病的诊断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旋毛虫病的诊断依据、诊断原则、诊断和鉴别诊断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医疗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旋毛虫病的诊断 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 1 旋毛虫病trichinellosis 由旋毛虫(Trichinellaspp.)寄生于人体所引起的寄生虫病(参见附录A)。 3诊断依据 3.1流行病学史 有生食或半生食动物肉类(猪肉、野猪肉、狗肉、羊肉等)及其制品史或食入混有生肉屑的食物史(参 见附录B)。 3.2临床表现 发热、以眼脸或面部最为多见的水肿、肌肉疼痛、皮疹、眼结膜下出血、指或趾甲下线状或半月形出 血、腹痛、腹泻、乏力等。重度感染者可出现心肌炎、心包积液、脑炎及支气管肺炎等并发症(参见附录C)。 3.3 3实验室检查 检查项目与方法见附录D 标准 3.3.1动物肉类检查 信息服务平台 在患者吃剩的生肉或食用的同批动物肉类中发现旋毛虫幼虫 3.3.2血常规检查 外周血嗜酸粒细胞百分比和(或)绝对值增高。 3. 3.3 血清学检查 酶联免疫吸附试验(ELISA)等血清学方法检查旋毛虫抗体阳性: 3.3.4病原学检查 3.3.4.1肌肉活体组织检查发现旋毛虫幼虫。 3.3. 4.2 脑脊液等体液中发现旋毛虫幼虫。 Vs869--2012 4诊断原则 根据流行病学史、临床装现及实验室险结果等进街诊断 5诊断 5.1 疑似病例 符台下列一项可诊断: a) 同时符合3.1和3.2: 6) 同时符合32和3.3.2 5.2 临床诊断病例 符合下列一项可诊断: a) 疑似病例且同时符合3.3.1: b) 疑似病例且同时符合3.3.3 5.3 确诊病例 符合下列一项可诊断: a) 临床诊断病例并且同时符合3.3.L.1: b) 临床诊断病例并且同时符合3.3.4.2。 6 鉴别诊断 旋毛虫病应与急性华支睾吸虫病、急性并殖吸虫病、急性日本血吸虫病、细菌性食物中毒、急性出血 性坏死性肠炎、流行性感冒、急性肾小球肾炎、结节性多动脉炎、变应性血管炎、风湿热、钩端螺旋体病、 流行性斑疹伤寒、地方性斑疹伤寒、皮肌炎及多发性肌炎、嗜酸粒细胞增多性肌痛综合征、嗜酸粒细胞白 血病等相鉴别(参见附录E) 业标准信息服务平台 2
WS-T 369-2012 旋毛虫病的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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